(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迁移户口的程序:
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