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直辖市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是区域布局要合理,新直辖市应该是大的区域内的首位中心城市,有足够发展空间。应与原有直辖市有一定距离,否则浪费资源,增加内耗,抵消和减弱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广州完全合乎条件。
二是人口不宜少于200万人,否则难以形成区域政治中心的地位,这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广州人口稠密,繁华热闹的景象数不胜数,当然也就合乎条件了。
三是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经济总量应高於全国大城市平均值,财政至少能够自给自足,这也是保障中央财政调控能力的要求。广州的经济实力排全国第3位,这一点比重庆更为优越。
但是广州并没有成为直辖市,其实是涉及到广州是广东的省会的问题。广州为省会城市,如果将其升格则涉及省会搬迁,难度之大,花费之巨不可小觑。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指出,珠三角地区设直辖市要慎之又慎,目前珠三角城市群之所以比长三角城市群好协调,主要得益於大广东体制。广州作为珠三角的枢纽,自然就要更加谨慎行事了。
所以,广州没有成为直辖市,并不是广州比不上重庆,而是广州还有她的使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