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世界文化遗产的数量能够反映某地区、某国家的历史文化的多样性与深厚程度,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不仅能被世界瞩目,还能被更好地保护传承。
截至2016年底,我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名录(含“急需保护名录”)的项目已达39个,也是目前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
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1年通过的:昆曲;
2003年通过的:古琴艺术;
2005年通过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
2009年通过的:中国蚕桑丝织技艺、福建南音、南京云锦、安徽宣纸、贵州侗族大歌、广东粤剧、《格萨尔》史诗、浙江龙泉青瓷、青海热贡艺术、藏戏、新疆《玛纳斯》、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西安鼓乐、朝鲜族农乐舞、书法、篆刻、剪纸、雕版印刷、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
2010年通过的:京剧、中医针灸。
2011年通过的:皮影戏。
2013年通过的:珠算。
2016年通过的:二十四节气。
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9年列入的: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
2010年列入的:新疆的麦西热甫、福建的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以及中国活字印刷术;
2011年列入的:赫哲族伊玛堪说唱。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
2012年列入的:福建木偶戏传承人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