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位朋友,下面的兄弟说的我完全同意,你在道路上违反了,交通法律和法规,光城管什么事啊?
肯定不合法!我顺便问一句,你罚款交了没,如果是当场就已经缴纳了罚款,那你一定是上当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综上所述:只有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一般情况下也就罚款几十元不等)而你呢(你是摩托车,是机动车),200元的罚款,他们没有权利当场收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