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用暂住证办理护照,下面将分情况讨论
一、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普通护照
(一)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24个省
(二)符合以居(暂)住条件申办的人员所需的办理材料:
户口簿
身份证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本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备案的其他申请材料
二、非本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一)地区:( 43 个城市)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合肥、福州、厦门、泉州、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
(二)符合以居(暂)住条件申请的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
另注: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需提供就业就学证明,而不满足以居(暂)住条件申请的情况
上述情形 1 需要材料:
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上述情形 2 需要材料:
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温馨提示,非本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需要通过网上预约,预约地址见链接: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
根据导航点击相应省份
更多有关异地办理护照的信息,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或登陆当地政府网站和拨打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