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居住证》可以异地办理护照,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薄》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备案的其他申请材料
二、非本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1) 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无需居住证
(2)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就业人员另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就学人员另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另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居民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 年龄在 60 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允许 60 周岁(含)以上老人通过网上预约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以上内容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