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包分配的。
公安院校毕业生进入公安队伍,必须坚持“凡进必考”,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主要充实到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着重满足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警需求,着力解决基层专业人才引进难、艰苦边远地区招警难问题。
根据公安院校办学规律和人才培养性质,组织全国统一联考,合理确定招考时间,进一步优化招考流程,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进入公安机关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扩展资料: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规模要与公安机关招警需求相衔接,同公安院校培养能力相适应。各省级公安机关会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公务员局等部门。
2、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4年为周期测算本地公安机关年度警力需求及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综合考虑自然减员、职位空缺以及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淘汰人数情况。
3、按照公安专业学生毕业时公安机关年度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一定比例编制公安院校生源计划,每年招生规模保持相对稳定。师资力量、校舍面积、教学设备等建设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公安院校,应从严控制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