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魔独孤求败怎么样?

2020-09-27 文化 126阅读
独孤求败独孤求败是金庸小说中的虚构人物,为金庸小说中武功最绝顶的高手之一。独孤求败的外号为“剑魔”,于小说中从未出场过,只曾在人物的口中有所提及。其名字曾于金庸的三部小说中出现,分别为《神雕侠侣》、《笑傲江湖》以及《鹿鼎记》。《神雕侠侣》中,主角杨过习得独孤求败使用重剑以及修练内力的法门后,继以晋身当代绝顶高手之列。《笑傲江湖》中,主角令狐冲原来武功平平,因缘际会学得独孤九剑以后,一跃为当代剑术高手。《鹿鼎记》一书中,实际上只有一句提及独孤求败,就是澄观和尚想及“无招胜有招”的前人例子时念起。人物独孤求败的背景资料,大多片段来自《神雕侠侣》。他的出生年代亦不可考,可确定的为南宋末年之前。他的一生,在其剑冢中的留言中可窥一二:“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乃弃之深谷。”“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自此精修,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此外,剑冢外刻有以下字句:“剑魔独孤求败既无敌于天下,乃埋剑于斯。呜呼!群雄束手,长剑空利,不亦悲夫!”独孤求败于晚年隐居深山,与一只巨雕(即后称的神雕)为伴。此雕与独孤求败长久相处,记得了一些进退扑击的方法,后来以此与杨过过招,启发杨过领悟使重剑之法。剑器剑冢中,埋的是独孤求败一生几个阶段中用过的几柄剑。第一柄是一柄青光闪闪的利剑:“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第二柄是“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乃弃之深谷。” 此剑已被弃之深谷,故不在剑冢之中,以一长条石片代表。此剑于初版中,曾为杨过与神雕搏斗的巨蛇身上所获得。此剑紫光闪闪,寒气逼人,剑身宽不过寸余,剑柄上用金丝盘著两个篆文,乃是“紫薇”两字。剑刃柔软,锋锐异常,宝剑如君子剑与淑女剑亦先后为此剑所削断。杨过林中与武三通过招时便是用此剑;后来郭芙断杨过一臂,用的也是紫薇软剑,应了此剑“不祥”之说。第二版跟第三版中紫薇软剑均没有出现,杨过沿用君子剑,第二版郭芙斩杨过时用的为淑女剑,第三版则改为君子剑。第三柄是玄铁重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外表黑黝,剑身深黑之中隐隐透出红光,三尺多长,共重八八六十四斤,两边剑锋都是钝口,剑尖圆圆的似是个半球。神雕侠侣中段,杨过战胜蒙古众高手、斗金轮法王(三版中更名为金轮国师)、败慈恩、大闹重阳宫时,都是使用此剑。 二版中此剑重八八六十四斤,后来在《倚天屠龙记》中提及被赠与郭靖、黄蓉熔掉后加入西方精金重铸,分别打造出倚天剑和屠龙刀。三版中玄铁剑重量改为九九八十一斤,仅屠龙刀为玄铁剑加入西方精金重铸而成,倚天剑则改为君子剑、淑女剑合铸。 第四柄是柄已腐朽的木剑,原因是独孤求败“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武学独孤求败的武学,书中曾有描述及传承的有两项:重剑剑法及独孤九剑。1.重剑剑法神雕侠侣中,杨过在神雕的引导下,摸索到使重剑的法门,悟得了许多顺刺、逆击、横削、倒劈的剑理。以此使剑,无坚不摧,剑上自不必有锋。重剑的哲学是:越是平平无奇的剑招,对方越难抗御。比如挺剑直刺,只要劲力强猛,威力远比玉女剑法等变幻奇妙的剑招更大。但若非使用比平常长剑重数十倍的重剑,这门剑法也施展不出,寻常利剑只要轻轻一抖,劲力未发,剑刃便早承受不住而断了。由于重剑剑法须以强大内力方能施展,故此杨过在悟剑过程中,也在神雕的指引下,跟随独孤求败修习内力的过程修练。先是在山洪中持玄铁剑,既练剑又练气,后来则在大雪中舞剑,最后是到海边,在怒涛中练剑。刺击之声由轻至响,反覆七次,终于欲轻则轻,欲响则响,在海潮中迎波击刺,剑上所发劲风已可与扑面巨浪相拒。关于此种修练之法得来的内力,书中藉一灯之口描述:但觉杨过啸声过于霸道,使的不是纯阳正气,但自己盛年之时,也没这等充沛的内力。杨过内力之刚猛强韧,“实非当世任何高手所能及”。此乃是独孤求败其30-40岁之间所使的剑法。2.独孤九剑笑傲江湖中,上代华山剑宗高手风清扬传之于徒孙令狐冲。令狐冲学得独孤九剑后,瞬即武学实力大大提升,剑术一项上击败不少高手。独孤九剑共有九式:(1)总诀式:是独孤九剑的根本关键,有种种变化,用以体演这篇总诀。 (2)破剑式:用以破解普天下各门各派的剑法。 (3)破刀式:用以破解单刀、双刀、柳叶刀、鬼头刀、大砍刀、斩马刀等刀法。 (4)破枪式:包括破解长枪、大戟、蛇矛、齐眉棍、狼牙棒、白蜡杆、禅杖、方便铲等长兵刃之法。 (5)破鞭式:破的是钢鞭、铁间、点穴橛、拐子、蛾眉刺、匕首、板斧、铁牌、八角槌、铁椎等短兵刃。 (6)破索式:破的是长索、软鞭、三节棍、链子枪、铁链、渔网、飞锤流星等软兵刃。 (7)破掌式:破的是拳脚指掌上的功夫,将长拳短打、擒拿点穴、魔爪虎爪、铁掌,诸般拳脚功夫尽数包括内在。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