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该怎么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2022-08-17 综合 99阅读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筑和谐的重要职责。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记经济建设这个大局,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这既是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又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公安机关应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主动把公安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发展大潮中,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模式、增进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形成执法公正、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推助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管理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管理的地位逐渐提高,管理主体逐渐多元,管理方式逐渐科学,管理体制逐渐完善。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社会自主性不足、户籍制度凝固、管理部门分割和社会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管理理念严重滞后于时代的发展。人民警察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之一,是社会管理的主力军。因此,公安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适应新形势、回应新期待、应对新变化、满足新要求入手,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民警的创造力,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更好地实现警务工作的整体跨越提高。
(一)转变观念,改变公安民警传统的思维定势。公安机关应把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思考问题,研究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与稳定、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走出单纯抓业务的误区,树立“公安工作与项目建设一体化”的理念,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自觉革除公安工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条条框框,自觉当好振兴经济服务的模范。公安机关要全程跟进辖区的大项目服务工作,确保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无延误、无投诉,切实为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开拓创新,打破公安机关固有的工作模式。在现今的社会发展趋势下,公安机关要从传统管理型机构向现代服务型机构转变,强化“经济发展我发展”、“经济发展我先行”的观念,拓宽服务项目建设的职能,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同时,教育民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原则,平等对待对各类企业,依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使各项公安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快捷和高效。推行阳光警务,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窗口警种和社区民警要实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 、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三)规范执法,打造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人民警察履行"三大历史使命"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式。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能否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能否有 效维护社会稳定。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严格执法是要求公安机关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而文明执法则是执法的方式方法问题,这其中包涵了严格执法的内容,严格按程序办案,切实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强制措施等,把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执法范围上,只要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则"法无明文不为罪";在执法方式上,要坚决摒弃特权意识和以执法者、管人者自居思想,多服务、多指导、多沟通。以期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目的,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安执法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
(四)营造氛围,保障服务经济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网上公安机关等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用树立典型、开现场会、挂标语口号等方式,全力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持续、良好的开展下去。要通过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和“警民一家亲”等爱民实践活动,掌握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增进警民、警企的感情,筑牢群众基础,切实做到“基础牢、管控严、防得住”。
二、以创新管理体制为突破,进一步改进社会管理方式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既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又是一个棘手的课题任务。因此,公安机关应结合自身实际开动脑筋想办法,不断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管理单元最小化、管理服务最优化”为原则,把社区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平台,积极推行“网格化”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基层党政组织、政法综治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全覆盖。
(一)建立网格模式,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要依据社区所辖范围、居住人口、治安状况、工作难易、任务轻重、基础好坏等情况,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形成覆盖全区、条块结合的区县、街道、社区、网格四级工作网络,确保把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覆盖到社区、延伸至千家万户。把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纳入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不断扩大社会管理服务的覆盖面。
(二)有效整合资源,构建管理服务新体系。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整合公安、司法、劳动、民政、行政执法、民宗、统战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等各级综治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的基础平台作用。完善治保、调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归正人员帮教、社区矫正、禁毒等协作制度,并落实相应工作力量。积极探索综治工作向末端延伸,完善“网格化管理”载体,健全综治协管员、安全管理员、楼道长等队伍,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
(三)明确工作职责,推进管理服务精细化。要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综治协管员、楼道长等的管理作用,进一步明确其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等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全面了解、动态掌握辖区居民家庭、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走访交流、信息采集、协调处理、便捷服务等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直接、更加高效的服务,推进社会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四)强化队伍建设,确保管理服务上水平。要大力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基层服务管理作用。着力加强协警、综治协管员等专业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其融入群众、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之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骨干力量。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努力使群众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力量。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志愿者行动,并加强组织、管理和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以相应的知识技能协助和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社会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保安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以平安和谐乐业为标准,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创新社会管理、改进管理方式的真正目的,主要在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使社会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效益。因此,公安机关应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源头治理机制,创新联动协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尽快实现社会管理从“事后被动应急型”向“事前主动防范型”、“运动型”向“常态型”、“治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一)强化有关信息工作,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方法。建设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建华,服务经济建设,必须强化有关信息工作,始终把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坚持“抓早、抓准、抓小、抓好”的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建华区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给公安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度重视和有效化解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健全有关工作机制,拓宽新途径,提升工作水平。要采取面上打、深处挖、细处排的措施,全面细致地搜集梳理深层次、有价值、影响稳定的隐患、苗头信息,切实掌握社会各种动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多渠道、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
(二)调动一切社会资源,着力构建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是公安机关与整个社会的互动过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因此,要有效遏制各种犯罪的发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发挥其社会管理的主导作用。将人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社会管理工作的总范畴通盘考虑,统一结帐,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社会管理中的漏洞和隐患,通报相关部门,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立政府及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责。要进一步加快技防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天眼”、卡口监控设施系统建设。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监管工作,并逐步向出租屋、留宿洗浴场所的信息化管理延伸,通过与公安网连通全面落实信息登记,报送和比对制度,提高流动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农村警务建设,使其真正成为集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同时,要充分发挥专业保安队伍、农村、企业自保组织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扶持和培育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方面的社会管理专业化队伍,发动群众自发组织开展禁毒、禁赌、扫黄等工作,扩大其介入社会管理的范围。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社区、农村大力推进保险式、契约式联防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治安管理,投资技防建设,形成社会管理新格局。
(三)做强做大公安主业,认真把握社会治安形势新动向。在社会管理中,要坚持“打击是公安工作主业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创新防范和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增强防范和打击犯罪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要有效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必须建立严打整治经常性工作机制。要坚持治安形势分析和严打工作方式的科学化,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要针对违法犯罪特点,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以“稳、准、狠、快、活、高”为方针,有效组织严打专项行动,坚决扭转治安局面。要把打击的锋芒直指严重暴力犯罪,做到命案必破,黑恶必除,逃犯必追。要聚焦整治乱点,有针对性的认真开展治安问题滚动排查,并对摸排反映出的治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黄赌毒”,要采取群防群治、城乡互动、警民联手、部门协同等多种措施,适时开展规模不等、方式灵活的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坚决铲除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激烈、严重影响社会安全感的毒瘤,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严厉打击查处各种干扰和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巡逻控制,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维护企业、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到既要注重破“大案”,又要注重管“小”案,坚持“百姓事、无小事”的宗旨,只要牵涉到百姓的事就是大事,都得怀揣真情,扎扎实实办好,做到让百姓满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以“发案少、秩序好、游客满意”为目标,积极探索完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治安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净化治安环境,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四)立足本职关注民生,主动推出为民服务的新举措。公安机关担负着大量的管理工作,并且很多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推进社会管理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推进管理,把人本管理,柔性管理的理念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最大限度地把方便和实惠带给群众,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树立“民本为贵”思想。要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作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环节去自觉实践。对有利于群众的事,无论再小也要去做;对群众不利的事,哪怕再小也不能为,真真切切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透明执法、阳光行政,自觉接受受社会监督,改善警民关系,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要将公安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在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民事纠纷过程中,要建立案件反馈、公示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要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从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创新改进户籍、治安管理工作,减化办事办证程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把开展“上群众门、知百姓情、办为民事”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真切搭起密切群众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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