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严重违法行为。 首先,你要看买卖合同里关于房屋交付是怎么约定的。一般都是要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才能交付,不过也有的无良开发商忽悠业主,在合同里约定比较低的交房标准(因为购房客户不懂得专业程序而被忽悠),以降低自己无法按时交房的风险。如果约定竣工验收交付,是必须有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没有就交付,业主可以拒收,但如果业主签字办理了收楼手续,那业主也有责任,开发商可以说是业主自愿收楼。所以业主在没有看到符合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时,不要办理售楼手续。
关于房屋质量保证书,在合同里也是有约定的,你仔细看一下合同,几乎所有的项目都会在合同里约定开发商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而且是填写好加盖了公章的,不提供就交楼,那肯定是忽悠。
可以肯定的是,你们的这个开发商属于违规操作,解决办法只有一个,联合业主,闹!!闹到获得赔偿,闹到质量问题得以解决或赔偿。不赔偿你们现金,也要送你们三年五年的物业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