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控的主体为国家。与微观经济管理行为不同,宏观经济调控与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具体的经济活动主体。
2、调控的主要方式主要表现为经济政策,它是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法律制度化表现,是一种“政策性法律”。
3、调控的效力多为引导和鼓励。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多以政策性出现,政策的效力是在于引导和鼓励,而不是在于强制执行或者加以处罚。
4、调控以社会整体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体现出综合性。
扩展资料:
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发挥调控作用。
宏观调控的过程是国家依据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规律,实现定观(总量)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对货币收支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和主要物资供求的调节与控制。
运用调节手段和调节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微观经济运行提供良性的宏观环境,使市场经济得到正常运行和均衡发展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