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跳级,具体处理方法教育部没有统一的文件要求,需要参考各省的具体规定。
武汉市出台《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特别优秀,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成绩达到高一年段中等以上水平,报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准予跳级。
学生初中毕业时视为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可惜的是,目前学籍管理系统中还没有开放‘跳级’这个功能。”
扩展资料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每名小学新生一入学就必须注册学籍,每一年学籍跟着学生升入高一个年段。举个例子,学生上一年级,学籍上的信息则显示为一年级,学生升入二年级后,学籍信息也变成了二年级,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毕业,每一名学生的学籍信息悉数显示。即使跳级,学籍中也要注明跳级缘由,学校考核结果及相关教育部门审批情况。
2013年起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国网中没有“跳级”这一项。据介绍,2013年教育部还出台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也并未对“跳级”做出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日报网_武汉“牛娃”申请跳级因不符国家规定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