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辩证法的四大世界观以及方法论

2020-09-28 教育 411阅读
1、问题中的提法有误,辩证法本身只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谈不上有四大世界观。
2、关于辩证法。
①定义。辩证法(dialectics)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文,原意是指在辩论中揭露对方议论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的方法。“辩证法”这个术语,在哲学史上曾在各种不同意义上被使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有不同的含义。
②特点。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③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 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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