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主要内容有:
1、承认矛盾存在的客观性。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真实内容及根本动力。老子发现了事物本身具有对立双方的矛盾,提出了具有一定辩证法意义的“反”思想。“反”这一范畴是老子辩证法思想的核心。它实际指矛盾着的事物的对立双方。
2、关于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矛盾双方在统一体中的相互结合,以及双方处于某种平衡状态,是客观世界中常有的现象。正是这种平衡,为事物的变化发展准备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3、矛盾双方相互转化。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双方不仅是对立统一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有相互转化的趋势。他在《道德经》中曾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意思是说,宇宙间的事物尽在往复变化之中。由此推出一条法则,物极必反,剥极必复。
4、变化发展的辩证思想。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在老子的《道德经》中,他的贵柔思想就包含着变化发展的思想。
老子思想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其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双修的始祖,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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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成就主要体现在《老子》一书里。《老子》,又名《道德经》或《道德真经》,和《易经》《论语》被认为是对中国人影响最深远的三部思想巨著。此书共计五千字左右,分为上下两册,81章,前37章为上篇道经,第38章以下属下篇德经,全书的思想结构是:道是德的“体”,德是道的“用”。
《老子》包含丰富的朴素而精彩的辨证法思想,系统揭示了事物互相对立、依存、转化和回复的关系。他认为有无、虚实、强弱、刚柔、雌雄、祸福、善恶、美丑、长短、高下、前后等都是对立的统一,失去了一方,另一方也不能存在。他体察到事物的矛盾会相互转化,“反者道之动”是事物运动的规律。
“反”既有相反、对立之义又有返回、归本之义,因此钱锺书认为,《老子》一语抵得上黑格尔论“否定之否定”的数十百言。老子论学的“正言若反”的方式,也是从“反者,道之动”中来。老子由此为中国文化提供了一种具有智慧光芒的方法论。
老子在道教中被尊为道祖,并将其《老子》一书改名为《道德真经》,作为宗教的主要经典。在很多道观的三清殿中,供奉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其中太上老君塑像居元始天尊右位,手执蒲扇,居住大罗天上太清仙境,是“道教最高尊神三清天尊”之一。
道教认为,老子就是老君的化身,因其传下道家经典《道德经》,故称老君为太清道德天尊,也被道教奉为道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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