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务上来讲,采购员外出预借款,借款时并不知会怎么使用,或者说还没有使用,所以是不能直接入账为费用的。
那么只能按照采购员借款入账
对企业来说,借给采购员的借款,属于应收款,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来归集核算
回来报销时,按实际使用情况列支费用(即由企业支付),并且清偿借款,余额用现金支付给采购员。
举例来说:
张三去办事,先向公司借款1000元
这个业务公司要入账,公司的现金减少了1000元,但是这时还不能将费用入账(没有发生),因此,只能按借款处理,记公司应该收回的款项1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张三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张三办完了事情,取得了发票1000元,回来报销,
先还借款给公司,分录:(这个分录是将上次借款归还)
借:库存现金 1000
贷:其他应收款 1000
再报销费用,分录:(这个分录是这笔费用由公司支付,列支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以上两个分录可合并为: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其他应收款 1000
从上面分录可以看出,这笔费用最终是由企业支付的
采购员只是向公司借了钱又归还了公司的钱,和这笔费用在账务上并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