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科目主要根据收入、支出的资金来源来进行区分。
1、资金来源是同级财政的资金[收入记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记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月末收支结转后进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区分结转和结余主要看项目是否完成。当年已经完成的项目,剩余资金称为结余资金;当年项目未完成转入下年继续进行的资金称为结转资金。
2、资金来源为非同级财政的专项资金[主要指上级部门拨付下级的专项资金,收入记事业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上级部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专项资金),支出记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月末收支结转后进非财政补助结转。
3、除去上面说的财政资金和非财政专项资金,其他资金月末收支结转进事业结余。
4、经营性质的资金,经营收入、经营支出、收支结转进经营结余。
5、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年末进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缴税、提福利基金后,其余金额进事业基金。其中如果经营亏损,经营结余为借方余额,不结转。
6、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一般只有两个渠道,缴回原单位或者留归本单位使用。如果留归本单位使用,进事业基金。
7、事业结余年末无余额,全部转入事业基金。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为年末一次性使用的过度科目,全部转入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事业基金、经营结余年末可以有余额。
扩展资料
按照支出的性质不同,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
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按照不同业务性质进行分类,分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三大类。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事业单位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直接计入事业收入。在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款时,再计入事业收入。
有些单位实行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事业收入”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除,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会计期末,将“事业收入”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