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年末出现的本年预算指标数大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即没有用完的指标,通过“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进行核算。
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第三十九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年末,行政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年末,财政授权支付尚未使用的资金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