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为什么仇官和仇富?仇哪些官和富?

2022-08-02 时事 164阅读
仇富仇官是中国历史上普遍存在的历史文化现象,在社会主义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后,这种心理又突然出现了,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什么中国人会有所谓“根深蒂固”的仇富仇官心理?并且好像“轮回”一般出现?这种“轮回”为什么都是在相似的条件下存在?如果深入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梳理和思考这些问题,我们就会发现,仇富仇官心理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中国人的思维积习或不健康的思维方式,我们应该看到导致仇富仇官现象产生的条件,并从根本上清除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本源上消除愈演愈烈的仇富仇官心理。
一、 贫穷是仇富仇官心理产生的根源
从历史上来看,物质财富的多寡与平均主义诉求的强烈程度成反比,社会或个体越贫穷,其平均主义的要求和愿望就越强烈;相反,社会和个体越富有,其平均主义的要求和愿望就越弱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尽管我国的物质生产力整体水平仍然不高,但绝对贫穷只是在小范围内存在,大量存在的是相对贫穷,即相对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迁而产生的贫穷。这种贫穷导致一部分人无论怎么努力,都赶不上当今社会刚性需求的、业已实际存在的平均生活水平;相反,一部分个体可能越努力,与社会需求和存在的生活水平差距越大。这种状况显然不能归咎于个体自身能力,当人们审视完自身而找不到解决问题的答案时,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继续自责,最后产生无能为力的麻木感或心力交瘁的疲惫感。二是把目光投向外部寻找其他原因,这有可能是理性的,也有可能是非理性的,在长期的压抑之后,最容易出现的就是非理性的愤怒情绪,极容易得出自己的一切不幸都是他人,尤其是相对强势的官商造成的。
二、 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以钱谋权等不正之风是仇富仇官的直接诱因
当人们正在审视社会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时,一部分官员以权谋私,一部分商人凭借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而一夜暴富的事例,大量充斥人们的眼球。贿赂、贪污、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的频繁出现,显然使人们的猜测十分轻易地得到了事实印证,这种情况直接加深了民间“无官不贪,无商不奸”的直观印象。人们普遍认为,这些非理性结论根本不需要证据和理性的思考,只需要直接对号入座就可以了,因为以前只凭主观想象的事情不都得到印证了吗?这是人类思维模式的必然性导致的。当然,与此相比,有更为严重的事情存在,那就是一部分官员和商人对人们的直接“盘剥”和公然“蔑视”:社会上见钱办事的不正之风,常会使一些人一生的辛劳积蓄顷刻间化为乌有,这种现象使辛劳的人们在流干眼泪之后心中充满怨恨;一部分官员几乎没有下过基层,与普通民众几乎没有交流,并且在为普通民众服务时,态度生硬,表情生冷,语言尖刻,与群众的距离拉远了,感情淡薄了,误解自然加深了;在与人民利益产生纠纷时,一部分官员和商人的处理方式简直等同于巧取豪夺,显得十分粗鲁和过于咄咄逼人,几乎不容相关人群辩解和争取正当的利益。这些亲身体会,使人在心理上极易认定,官商的富裕都是建立在剥削、敲诈穷人的基础之上,没有这些官商,他们的生活才能有转机。
三、一部分官商与民间的直接对立加重了仇富仇官情绪
客观地说,消除仇富仇官情绪的关键方是官员和商人,然而,可能在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之后,官员和商人却不能阻止愈演愈烈的仇富仇官情绪。于是他们逐渐产生了不满和厌烦,他们把民间的这种情绪归结为顽固不化和病态的嫉妒心理。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方式,就是直接与民间进行辩驳,甚至讽刺挖苦。比如有商人放话:只有高收入者才配买商品房,买不起房子为什么不回农村?有官员放话:广州如果不设防,傻瓜都会来广州。这种近乎讽刺和挖苦的做法,无疑加重了事态的严重性。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刺激民众的做法,那就是炫富和耀权。一些富商,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富二代”,相互之间比阔斗富,消费之奢侈令人瞠目结舌,而且他们宁肯把金钱浪费掉,也不愿意投资公益或慈善事业。这不但必然激起普通人的愤怒,并且直接促使富人和普通人的对立变得更加激烈。与此同时,一些官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耀武扬威的武器,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纠纷或做错事情,不是认真说理和真诚认错,而是直接报上自己的官阶,用权力恐吓普通群众,比如“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等如此耀权话语,都给群众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印象,加深他们了对官员的反感。
四、 贫富差距过大、分配不合理是产生仇富仇官现象的重要原因
我国基尼系数在10年前越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后仍在逐年攀升,贫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贫富差距过大一般都会导致两极分化,极易形成富人愈富、穷人愈穷的发展定势。这种定势一方面导致富人歧视穷人,另一方面导致穷人趋于绝望和偏激,特别当人们感觉这种定势如果不能用正常手段化解时,往往会产生极端想法,采取极端手段。贫富差距的逐年拉大,不是简单地由于劳动能力、知识能力和技术能力等正常因素的差异造成的,相反却是由于其他不合理的因素造成的。比如因垄断而富、因特权而富、暴力致富、非法经营致富等,这种“屁股决定收入”、资本决定收入、干得多挣得少的分配格局,是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主要原因。任何正常的人都会拥有劳动能力、知识和技术,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权力、垄断性资源、雄厚的国有或信贷资本,这些东西具有排他性,但这些东西又具有公共资源的属性,或是公众赋予的,其收益的一部分应该归还公众,但现实却是几乎所有的收益都归于那些拥有特权的人。在市场意识、利益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人们很容易把上述行为看成变相侵吞他人财产,从而产生一种强烈的被剥夺感。
五、 社会基本公平的消蚀是仇富仇官的又一重要原因
社会基本公平是关系人们生存、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最关键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教育、医疗等成为普通人必需的社会基本公平元素,在当今中国,失去它们,就意味着失去提升生活和改变命运的基础与希望。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基本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城市和特定人群,广大的乡村农民和一部分城市弱势群体要分享这些基本资源,必须突破种种限制。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市民和进城民工、富裕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对立。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为严重的现象存在:一方面是普通老百姓对基本资源历尽千辛万苦、倾其所有而求之不得的状况,而另一方面却是一部分官商对基本资源唾手可得,手中大量盈余,甚至挥霍浪费的状况。在这种情势下,仇富仇官心理的滋生蔓延是必然的。
当然,强调以上原因,并不是说仇富仇官心理完全与落后的传统思维无关,相反必须承认在仇富仇官心理问题上,我们确实有传统的心理积淀,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批判、疏导。但根除这种心理,绝不能仅仅只与这种心理作斗争,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治本的做法只能是根除产生这种心理的土壤。首先,要在坚持发展的基础上,真正做到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做到公平合理分配,使共同富裕在缩小贫富差距中具体地、动态地体现出来;其次,要做到社会公平公正,在基本资源面前必须人人平等,杜绝特权的介入,鼓励合法经营、勤劳致富,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非法收入;同时,官员和富商应意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明确自身在消除仇富仇官心理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自觉地打造自身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我们对仇富仇官心理的批判才有深度和力度,才能从根本上削弱以至清除仇富仇官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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