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予付款。这句话的意思是:支票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该支票丧失了票据的法律效力,支票作废。作为支票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多少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不予付款( )-----10天内。
支票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仅丧失支票的票据权利,并没丧失对该票据记载金额的民事追索权。持票人还是有权向付款人要回该笔款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