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论”最早是由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1912 年提出的, 如今, “创新”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热门话题。作为一位博学的思想家, 熊彼 特不仅从经济学意义上阐述了“创新理论”, 而且特别从社会哲学、经济社会学、经济史学等多重视角阐发了“创新理论”的丰富内涵。
1、创新的内在质变性
2、创新的社会历史性
3、创新的系统有机性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不仅在经济学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而且在社会哲学层面上揭示出的“创新”的丰富内涵。
“创新”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
创新理论概述
人们对创新概念的理解最早主要是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探讨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代表人物是现代创新理论的提出者约瑟夫·熊彼特。独具特色的创新理论奠定了熊彼特在经济思想发展史研究领域的独特地位,也成为他经济思想发展史研究的主要成就。
熊彼特认为,所谓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就是要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生产体系中去,以实现对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的“新组合”;作为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所谓“经济发展”就是指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地实现这种“新组合”,或者说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就是这种不断创新的结果;而这种“新组合”的目的是获得潜在的利润,即最大限度地获取超额利润。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正是起因于创新过程的非连续性和非均衡性,不同的创新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由此形成时间各一的经济周期;资本主义只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不可能是静止的,也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当经济进步使得创新活动本身降为“例行事物”时,企业家将随着创新职能减弱,投资机会减少而消亡,资本主义不能再存在下去,社会将自动地、和平地进入社会主义。当然,他所理解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所理解的社会主义具有本质性的区别。因此,他提出,“创新”是资本主义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资本主义的发展。
熊彼特以“创新理论”解释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解释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和趋于灭亡的结局,从而闻名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界,影响颇大。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创新理论"以后,又相继在《经济周期》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两书中加以运用和发挥,形成了“创新理论”为基础的独特的理论体系。“创新理论”的最大特色,就是强调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至高无上的作用。但在分析中,他抽掉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实质。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包括下列5种具体情况:
1、开发新产品,或者改良原有产品;
2、使用新的生产方法,比如改手工生产方式为机械生产方式;
3、发现新的市场,比如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
4、发现新的原料或半成品,比如使用钛金属做眼镜的镜框;
5、创建新的产业组织,比如新兴的培训公司。
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创新理论”以后,又相继在《经济周期》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两书中加以运用和发挥,形成了以“创新理论”为基础的独特的理论体系。“创新理论”的最大特色,就是强调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至高无上的作用。但在分析中,他抽掉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实质。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和分析,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在熊彼特看来,作为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所谓经济发展就是指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地实现新组合。资本主义就是这种“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即所谓“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的“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
在熊彼特假定存在的一种所谓循环运行的均衡情况下,不存在企业家,没有创新,没有变动和发展,企业总收入等于总支出,生产管理者所得到的只是“管理工资”,因而不产生利润,也不存在资本和利息。只有在他所说的实现了创新的发展的情况下,才存在企业家和资本,才产生利润和利息。这时,企业总收入超过总支出,这种余额或剩余就是企业家利润,是企业家由于实现了新组合而应得的合理报酬。资本的职能是为企业家进行创新提供必要的支付手段,其所得利息便是从企业家利润中偿付的,如同对利润的一种课税。在这个创新理论中,人们只能看到生产技术和企业组织的变化,而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剥削关系则完全看不见了。
经济周期理论 熊彼特又以“创新理论”为依据,在《经济周期》及有关书刊中,提出了他的经济周期理论。他认为,一种创新通过扩散,刺激大规模的投资,引起了高涨,一旦投资机会消失,便转入了衰退。由于创新的引进不是连续平稳的,而是时高时低的,这样就产生了经济周期。历史上的创新千差万别,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大小不同,因而周期有长有短。他综合了前人的论点,提出在资本主义历史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着三种周期的主张:①历时50~60年的经济长周期或长波,又称“康德拉季耶夫周期”;②通常所说的平均9~10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周期,又称“朱格拉周期”;③平均40个月的所谓短周期或短波,又称“基钦周期”。他宣称,这几种周期并存而且互相交织的情况进一步证明了他的“创新理论”的正确性。
自动过渡论 熊彼特还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一书中攻击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他提出了资本主义将自动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论点。他断言:一旦经济进步使一切都非人身化和自动化了,无需人的作用了,创新本身降为例行事物了,那时企业家就因创新职能日弱、投资机会日渐消失而变得无用,“资本主义就将活不下去”,并将自动地进入“社会主义”。然而熊彼特所谓的“社会主义”,以及作为社会主义标志的“公有”和“公营”,实际上仍然是资产阶级的国有化和国营,根本没有改变或触动资本主义所有制。
当前熊彼特学说在西方学术界的影响有更大的扩展,特别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受到西方更多学者的重视。
熊彼特创新理论的基本观点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观点:
第一,创新是生产过程中内生的。他说:“我们所指的‘发展’只是经济生活中并非从外部强加于它的,而是从内部自行发生的变化。”尽管投入的资本和劳动力数量的变化,能够导致经济生活的变化,但这并不是唯一的经济变化;还有另一种经济变化,它是不能用从外部加于数据的影响来说明的,它是从体系内部发生的。这种变化是那么多的重要经济现象的原因,所以,为它建立一种理论似乎是值得的。这种另一种经济变化就是“创新”。
第二,创新是一种“革命性”变化。熊彼特曾作过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你不管把多大数量的驿路马车或邮车连续相加,也决不能得到一条铁路。“而恰恰就是这种 ‘革命性’变化的发生,才是我们要涉及的问题,也就是在一种非常狭窄和正式的意义上的经济发展的问题。”这就充分强调创新的突发性和间断性的特点,主张对经济发展进行“动态”性分析研究。
第三,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一般说来,“新组合并不一定要由控制创新过程所代替的生产或商业过程的同一批人去执行”,即并不是驿路马车的所有者去建筑铁路,而恰恰相反,铁路的建筑意味着对驿路马车的否定。所以,在竞争性的经济生活中,新组合意味着对旧组织通过竞争而加以消灭,尽管消灭的方式不同。如在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创新和毁灭往往发生在两个不同的经济实体之间;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实体的扩大,创新更多地转化为一种经济实体内部的自我更新。
第四,创新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熊彼特认为,先有发明,后有创新;发明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发现,而创新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应用。“只要发明还没有得到实际上的应用,那么在经济上就是不起作用的。”因为新工具或新方法的使用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作用,最重要的含义就是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把发明与创新割裂开来,有其理论自身的缺陷;但强调创新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应用,必须产生出新的经济价值,这对于创新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这个思想为此后诸多研究创新理论的学者所继承。
第五,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熊彼特力图引入创新概念以便从机制上解释经济发展。他认为,可以把经济区分为“增长”与“发展”两种情况。所谓经济增长,如果是由人口和资本的增长所导致的,并不能称作发展。“因为它没有产生在质上是新的现象,而只有同一种适应过程,像在自然数据中的变化一样。”“我们所意指的发展是一种特殊的现象,同我们在循环流转中或走向均衡的趋势中可能观察到的完全不同。它是流转渠道中的自发的和间断的变化,是对均衡的干扰,它永远在改变和代替以前存在的均衡状态。我们的发展理论,只不过是对这种现象和伴随它的过程的论述。”所以,“我们所说的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这就是说,发展是经济循环流转过程的中断,也就是实现了创新,创新是发展的本质规定。
第六,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熊彼特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之为“企业”,那么以实现这种“新组合”为职业的人们便是“企业家”。因此,企业家的核心职能不是经营或管理,而是看其是否能够执行这种“新组合”。这个核心职能又把真正的企业家活动与其他活动区别开来。每个企业家只有当其实际上实现了某种“新组合”时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企业家。这就使得“充当一个企业家并不是一种职业,一般说也不是一种持久的状况,所以企业家并不形成一个从专门意义上讲的社会阶级。”熊彼特对企业家的这种独特的界定,其目的在于突出创新的特殊性,说明创新活动的特殊价值。但是,以能否实际实现某种“新组合”作为企业家的内在规定性,这就过于强调企业家的动态性,这不仅给研究创新主体问题带来困难,而且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也很难把握。
学术界在熊彼特创新理论的基础上开展了进一步的研究,使创新的经济学研究日益精致和专门化,仅创新模型就先后出现了许多种,其代表性的模型有:技术推动模型、需求拉动模型、相互作用模型、整合模型、系统整合网络模型等,构建起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等理论体系,形成关于创新理论的经济学理解。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和分析,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在熊彼特看来,作为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所谓经济发展就是指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地实现新组合。资本主义就是这种“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即所谓“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的“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
在熊彼特假定存在的一种所谓循环运行的均衡情况下,不存在企业家,没有创新,没有变动和发展,企业总收入等于总支出,生产管理者所得到的只是“管理工资”,因而不产生利润,也不存在资本和利息。只有在他所说的实现了创新的发展的情况下,才存在企业家和资本,才产生利润和利息。这时,企业总收入超过总支出,这种余额或剩余就是企业家利润,是企业家由于实现了新组合而应得的合理报酬。资本的职能是为企业家进行创新提供必要的支付手段,其所得利息便是从企业家利润中偿付的,如同对利润的一种课税。在这个创新理论中,人们只能看到生产技术和企业组织的变化,而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剥削关系则完全看不见了。
创新理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启示
1、珍惜企业家精神,造就企业家队伍
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活动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企业家与只想赚钱的普通商人和投机者不同,个人致富充其量只是他的部分动机,而最突出的动机是“个人实现”,即“企业家精神”。熊彼特认为这种“企业家精神”包括:(1)建立私人王国,(2)对胜利的热情,(3)创造的喜悦,(4)坚强的意志。这种精神是成就优秀企业家的动力源泉,也是实现经济发展中创造性突破的智力基础。企业家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最稀缺的资源,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它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许多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都不惜代价、不择手段地网罗创新型人才,而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选拔人才的机制还不尽公正合理,“论资排辈”、“年龄一刀切”、“恨能”、“恨富”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对人才的制度化激励还相当缺乏,鼓励冒险、容忍失败的社会氛围还十分稀薄,所有这些都严重地阻碍着我国企业家的孕育、培养和造就。因此,我国今后应对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努力造就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在多变的市场竞争中培养出独特的创新精神,培育出更多的实力雄厚、发展前景看好的企业。
2、有秩序的进行经济结构调整
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改变社会面貌的经济创新是长期的、痛苦的“创造性破坏过程”,它将摧毁旧的产业,让新的产业有崛起的空间。然而,面对这个“创造性破坏过程”,熊彼特特别指出:“试图无限期地维持过时的行业当然没有必要,但试图设法避免它们一下子崩溃却是必要的,也有必要努力把一场混乱 ——可能变为加重萧条后果的中心——变成有秩序的撤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观点。近年来,在我国存在一种自由追捧“新经济”的现象,有些人认为我国的传统产业已经毫无希望,应该把资源集中于“新经济”,集中于信息产业,跳过漫长的工业化阶段,这是一种片面的认识。诚然,在发达国家高科技创新浪潮的推动下,全球正在展开一轮长期的、由机器经济转变为信息经济、工业经济转变为服务经济的产业变革。但是,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即使在发达国家仍有一批传统产业在蓬勃发展,并与新兴产业相互渗透、相得益彰。从大趋势看,“新经济”只有与“旧经济”融合才有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在传统经济结构的困境中寻求突破,确实需要进行结构调整,但同时应该做到“有秩序的撤退”,注意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那些传统产业的结构和素质,而不能顾此失彼,简单抛弃传统产业。如果进退失据,只是一窝蜂地关停,使所有传统产业一下子崩溃,那么,滚滚的下岗失业洪流,源源不断的低收入人群的涌现,供求总量、供求结构的严重失衡,必将迫使背离“创造性破坏”的初衷,变成只有破坏而没有创造,经济创新将被经济崩溃所代替。
3、通过一系列的科技政策,建立完整的创新生态体系
技术创新活动是一根完整的链条,这一“创新链”具体包括: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风险投资、围绕创新形成的产业链、产权交易、市场中介、法律服务、物流平台等。完整的创新生态应该包括科技创新政策、创新链、创新人才、创新文化。根据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中新熊彼特主义者——弗里曼提出的“政府的科学技术政策对技术创新起重要作用”,为此政府的主要职责应该是通过科技创新政策来构建一个完整的创新生态,通过这个完整的创新生态,最大限度地集聚国内外优质研发资源,形成持续创新的能力和成果。针对当前我国创新动力、创新风险、创新能力、创新融资不足的问题,政府在政策架构上需要做的有: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科技开发及政府采购政策;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激励;健全创新合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技术战略联盟,实施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推进开放创新;重构为创新服务的金融体制,发展各类技术产权交易,构建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