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城管局管。以菏泽为例:
市城管局职能:
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1.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开门、开窗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在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以及公共设施、路面、立杆、树木等物体表面张贴广告、涂写刻画广告性文字、图案以及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影响城镇容貌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占用、破坏绿化用地和设施建造车位或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6.对擅自损坏、修剪、砍伐花草树木或破坏、改变绿化用途、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7.制止和查处擅自拆改供暖、供气管道和设施等危害建筑安全的行为;
8.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9.调解处理因上述内容引起的矛盾纠纷。
扩展资料
菏泽住建局等十部门将建立物业执法联动机制
物业公司虽然被誉为小区业主的“管家”,然而很多情况下,物业公司却因为没有执法权而“有心无力”。
近日,记者从菏泽市政府网站获悉,菏泽市政府发布《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菏泽将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通过明确各部分的职责,将执法末端变为管理源头,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小区内一旦出现相关问题,业主或者物业公司可根据该问题对应的主管部门,及时跟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解决问题。不但解决了小区物业公司多年来没有执法权的“尴尬”,也可以让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为业主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在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的同时,还将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物业管理执法快速联动机制。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工商局、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物业管理执法快速联动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职责范围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居民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对居民涉及物业管理的各类举报和投诉,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解决;
属于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解决,确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