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
我国现行的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是参照原苏联财政管理模式设计的,是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设型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以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科目体系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不相适应。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政府职能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日益加强,财政收支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作为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预算收支科目,如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等仍然是按照过去政府代替市场配置资源的思路设计的。这既不能体现目前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的实际,也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影响各方面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
二是不能清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重要职能,就是要弥补市场缺陷,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政府活动讲求公开、透明。政府预算必须反映公共需求,强化公共监督。但我国现行预算支出科目主要是按经费性质进行分类的,把各项支出划分为行政费、事业费等等。使用这种分类方法,从科目上看不出政府究竟办了什么事,很多政府的重点支出如农业、教育、科技等都分散在各类科目中,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支出概念,支出预算不透明,不清晰,往往造成“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
三是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财政管理信息化受到制约。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政府支出分类体系包括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功能分类反映政府的职能活动,经济分类反映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我国现行的支出目级科目就属于支出经济分类范畴,但它涵盖的范围偏窄,财政预算中大多数资本性项目支出,以及用于转移支付和债务等方面的支出都没有经济分类科目反映,而且,现行目级科目也不够明细、规范。这些都不利于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是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职能弱化。现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只反映财政预算内收支,不包括应纳入政府收支范围的预算外收支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等,给财政预算全面反映政府各项收支活动,加强收支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不利于综合预算体系的建立,不符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的方向,也不利于从制度、源头上预防腐败。
五是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国际通行做法不相适应,既不利于财政经济分析与决策,也不利于国际比较与交流。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均按国际通行标准作了调整,而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一直未作相应改革,财政部门和国家统计部门每年要作大量的口径调整和数据转换工作。尽管如此,还是难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可比性。
因此,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一个科学、完整、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既是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扩大公民民主参与预算过程,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政治民主的必然要求。
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
针对现行收支分类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逐步形成一套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较为规范合理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财政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政府收支分类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度、科学化和规范化,是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设计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公开透明。确保按新科目编制的预算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不仅要我们“说得明白”,还要让老百姓“看得明白”。
二是符合国情。既要合理借鉴国际经验,实现与国际口径的有效衔接与可比,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各方面的管理需要。
三是便于操作。科目设计在内容和层级上既要充分满足管理的要求,又要尽可能简化,方便实际操作。
根据上述目标和原则,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
第一,收入分类。现行收入分类基本上是各种收入的罗列,如各项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新的收入分类按照科学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政府收入划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以及转移收入等,这为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支出功能分类。这是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核心。从分类方法和结构上来看,现行支出分类主要是按经费性质设置的,如基建费、科技三项费、事业费等。新的支出功能分类根据政府管理和部门预算的要求,总体上统一按支出功能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类级科目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款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项政府职能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工作,项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所发生的具体支出事项。少数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现有管理体制设置。
第三,支出经济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体系主要是对原来的支出目级科目作了扩充和完善。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类、款两级,类级科目具体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转移支付、基本建设支出等。款级科目是对类级科目的细化,主要体现部门预算编制和单位财务管理等有关方面的要求。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能够基本实现“体系完整、反映全面、分类明细、口径可比、便于操作”的改革目标。新的科目体系与部门分类编码和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相配合,能对任何一项财政收支进行“多维”定位,清楚地说明政府的钱是怎么来的,用在哪些方面,怎么用的,为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宏观决策和财政监督等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经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