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要件: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去居民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
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应于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点是居民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同一户籍家庭的成员应当在同一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热线:12333
电话:0431-88690585、0431-8869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