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431-5641840
长春市医疗保险 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1、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征收、管理和支付;
2、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填报医疗保险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3、 负责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4、定期向社会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受理参保单位和职工有关医疗卫生保险业务的查询;
5、负责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费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独管理;
6、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
机构设置:下设六个部
行政管理部 电 话:0431-5641840
登记审核部 电 话:5641912
基金征缴部 电 话:5641897
医药监督部 电 话:5641922
结算拨付部 电 话:5641972
网络信息部 电 话:5641895
地 址:同志街75号
邮 编:130021
监督电话:56799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