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附加费用指的是什么?

2020-06-03 财经 144阅读

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2018年12月13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六项附加扣除提出了初步方案,在教育方面,子女接受学前及学历教育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进行抵扣;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可享受3600元或4800元限额扣除。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

一、征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二、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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