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船员考试工作计划及船员理论统考安排
一、2008年度共举办2期内河一、二、三等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理论统考由交通部海事局统一组织。
第1期(总第13期)
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4月19日——20日
受理报名时间:2008年1月28日——2月29日
第2期(总第14期)
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11月8日—9日
受理报名时间:2008年8月4日—8月29日
(注:受理报名时间内节假日休息)
二、四、五等船舶船员适任考试举办1期:
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3日—14日
受理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22日
三、延伸航线考试:2008年拟举办2期,受理和报名时间与1、2期统考报名一并进行。考生可单独报考延线,也可在报升等升职考试的同时报考延线考试,其中延伸航线考试应参加培训,考试由我局自行组织。
四、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考试,原则上安排三期,考试时间分别为:
第1期:
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3月19日
受理报名时间:2008年2月18日——2008年3月2日
第2期:
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6月13日
受理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5月28日
第3期:
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4日
受理报名时间:2008年9月25日——10月10日
五、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考试, 原则上在满足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开班条件,船员按相关特殊培训规定要求完成培训,考试时间安排在当期培训计划完成后进行。
六、船员证书再有效审验:
⑴适任证书再有效审验培训考试,在满足开班要求后原则上每月1期,具体考试计划结合辖区船员换证需求。
⑵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的再有效培训考试与内河适任证书再有效培训考试一并进行。
⑶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培训考试,在满足开班要求后,结合实际需求情况进行考试安排。
七、船员违法记分强制培训考试
船员违法记分卡记满15分或证书遗失的船员应参加船员违法记分强制培训考试,在满足开班要求后原则上每季度举办1期。
八、内河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
内河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原则上每两个月举办1期,结合辖区船员培训需求可适当增减。
九、2008年度第1期、第2期长江统考日程安排
科目 专业
日期
驾驶
轮机
4月19日/
11月8日 0900-1040 避碰与信号 机舱管理/轮机基础
1330-1510 船舶操纵/船舶驾驶 船舶辅机/轮机管理
1600-1710 船艺 轮机基础理论
4月20日/
11月9日 0900-1040 职务与法规/船舶管理 船舶动力装置
1330-1510 航道与引航 船舶电气
1600-1710 造船轮机大意 造船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