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中央军委通过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对全军实施作战指挥和建设领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战时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民兵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任务,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作战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
扩展资料
武装力量概述:
1、它的首要任务是防守,其次是进攻。国家的武装力量对内用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有震慑他国、保卫领土、对外扩张的作用,由国家统治阶级建立、维持和控制。
2、武装力量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的形成和演变,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与战争实践和军事理论的发展等紧密相关。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