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摄影本科以上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二年以上;经过摄影专科以上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三年以上;经过摄影函授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五年以上;未经过摄影教育,但从事摄影实践七年以上。此处所说的“摄影活动”包括摄影组织工作、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学等。
2.从事摄影组织工作三年以上,有突出成绩,同时从事一定的创作或研究活动。
3.从事摄影创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两幅以上作品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展或国际摄影艺术展;
两幅以上作品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展(赛)中获铜奖以上奖项,或者有四幅入选作品;
两幅以上作品在省级摄协主办的全省摄影届别展中获银奖以上奖项。
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上发表摄影作品4幅以上;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展览中心或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举办过个人作品展;
作品经中国摄影家协会国际部推荐参加国际性影展并获奖;
受国外国家级文化摄影组织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
由中国摄影出版社编辑出版过个人摄影集;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室组织过个人作品研讨会。
4.从事摄影理论研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出版过涉及摄影理论的学术专著;
以关于摄影方面的文章获得过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获得过中国摄影金像奖理论评论奖;
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总数10000字的摄影学术论文;
论文入选摄影理论年会优秀论文集。
5.从事摄影教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其他对摄影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上述只是从事摄影组织、创作、理论、教育等不同工作的个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并不意味着具备上述条件者即可成为会员。入会尚须经过协会有关部门和专家的严格评审,并经协会秘书处批准。
申请程序与需报送材料
1.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自愿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向本人所在地区或行业、产业系统的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由团体会员单位汇总交中国摄协组联部。亦可直接向中国摄协组联部索取入会申请表。
2.要有两名中国摄协会员担任介绍人,介绍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
3.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在上报申请表的同时,应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幅(10英寸)及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理论研究、评论、教学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的出版物或出版物复印件以备评审,其专著、论文曾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影印件或照片。
5.摄影组织工作者应由所在地省级摄协对其工作成绩做出评价并形成文字附在申请表中,另提交个人代表作品8幅(10英寸)。
6.随申请表上报的图片和文字均应有姓名、标题,展览、发表、出版获奖等情况的说明文字,并附本人二寸标准照2张。
7.解放军、武警部队申请入会的个人,应征得团以上政治部门的同意,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总政规定,由解放军画报社负责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
8.中直单位的申请者由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规定将个人资料与申请表送交(寄交)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
9.因特殊原因无法经由团体会员单位申请入会者,经中国摄协两名理事介绍,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可直接向中国摄协组联部提出入会申请。
10.有重大成就或影响的个人,经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介绍,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可直接向中国摄协申请入会。
审批办法
1.按中国文联规定,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对新会员的审批。
2.各团体会员单位将收到的申请者入会材料集中统一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申报资料不符合前述要求者,中国摄协组联部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或不提交协会秘书处审议。
3.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进行筛选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之名单及完备材料提交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处,由秘书长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成为中国摄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