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时期的德国经济为复苏阶段,并非腾飞。
为加强对全国经济的控制,纳粹政府对全国经济进行改组,淘汰中小企业和手工业,加速资本和生产的积聚和集中。首先,消灭小业主。其次,强制卡特尔化。
1933-1939年,希特勒在经济上强化了行政效能,对国民经济强化行政监管,其经济制度被后人称作“命令经济”。
为了稳定局势,纳粹政府经常援引魏玛宪法第48条规定的紧急状态法,发布管理经济的法令:
一是在经济领域推行严厉的刑法;
二是强制推行价格刑法,三是重建外汇管制;
四是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而颁布卡特尔法;
五是在证券法、银行监管和税收豁免方面引进了银行监管制度;
六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重新规定了泄露商业机密的刑法条款。
纳粹德国经过两个四年计划的发展,经济基本得到了复苏:1933年国民生产总值(以1928年价格计算)约为737亿帝国马克。
以不变价格计算,1938年的德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了1,264亿帝国马克。但是,纳粹德国1913至1938年的经济年均增长2.6%还是微不足道的,它低于1870一1913年的平均水平2.9%,更远远低于1950至1960年的7.6%或1950至1970年的6.2%。
所以,纳粹德国的经济只能叫复苏而不能叫腾飞。
扩展资料:
希特勒对文化思想领域的控制也是前所未有的
纳粹分子的“焚书”,充斥着法西斯的专制精神,推行一条摧残科学文化事业的愚昧反动政策。1933年3月13日,戈培尔(Joseph Goebbels)被任命为教育和宣传部长,统管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工作。
为贯彻“领袖原则”和德意志民族精神”,在文化领域实行文化生活总体制。必须使各方面的创造性艺术家都集会在国家领导下的一个统一的组织中。不仅必须由国家决定思想方面的精神方面的发展路线,而且还必须由国家领导和组织各种专业”。
在所谓纯洁德意志文化的旗帜下,法西斯还大张旗鼓地对“非德意志文化”开展大规模的清理运动。
首先是焚烧非德意志著作,1933年5月10日,在柏林及30多所大学所在城市举行一次“焚书日”活动,仅柏林就焚烧了近两万册图书,被焚烧的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卢森堡、李卜克内西、倍倍尔、梅林等人的著作,还有著名作家海涅、亨利希·、托马斯、爱因斯坦等人的著作。
其次是举办所谓“蜕化”艺术展览,对全国民间图书室、图书馆和博物馆进行“清理”,列出禁书、禁画书目,编造成册,一律被取缔。犹太艺术家的作品、表现主义风格和现代的艺术流派作品,均作为“蜕化作品”,在被取缔之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阿道夫·希特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