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对医疗体制改革的建议

2020-05-30 社会 70阅读
中国医疗制度改革方案
(建议稿)
总 则
医疗制度改革的总的目的,是以国力为基础,强调在医疗制度、医疗资源面前,凡我国民人人平等之原则,使之为社会的安定、***、繁荣服务。
细 则
一 ,国民与医改
凡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合法公民,在医疗制度改革面前,不论职位、学历、民族,无分工、农、商、学、兵、公(务员) 等,不存在任何特权与歧视,人人平等! 在医改政策中,公民可按就业状况,暂划归为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二大类。
此处的就业人员,系指有相对固定职业的一切公民,包括国家政府、事业、企业单位之一切员工,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一切员工,一切离退休人员等。
实行全国就业人员医药费按同一地区同一比例标准报销的原则。这是缩小差别,安定民心,体现社会公平,使医改方案能得到最大多数国民认同和支持的核心所在,是医改成败的础石!
国民的医药费报销比例,实行以年度为单位的浮动制。国家财政允许,可适度提高;反之,可酌情下浮。报销比例与国力挂钩,避免了国力不支之虞,可以保障医改方案得以长久延续!
凡国家政府、事业、企业单位一切员工,一切离退休人员医药费用,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凡一切私企员工,由国家财政先行支付并同时向相关私企直接划拨。依法严惩一切拒付员工医药费用的行为!
未就业人员,包括无业人员,失业人员,无固定单位可报销医药费的所有人员。这是社会困难群体。未就业人员亦应享受医改方案的关怀,其医药费报销比例由国家根据财政情况逐年公布,并由财政统一支付。
下列人员医改方案将以予倾斜关顾:
复、退军人中因战斗、军训、因工因公负伤人员;
计划生育范畴内的孕、产妇;
新生儿及各年龄段的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博士生;
各种因公、因工伤残人员;各种职业病患者;残疾人士;为公益事业伤残者;见义勇为伤残者;
经相关部门证明,确实无支付能力的贫寒人士;
其他需照顾的特殊群体。
二,医 院
国民的医疗服务,主要应该由公立医院提供,而以私营医院为辅。
各省、市、县,有条件的乡镇,都应该有足量的公立医院,以满足国民的医疗需求。
公立医院的主要领导,由政府任命,并定期轮换。
公立医院的财务支出,一律由政府财政提供;公立医院的各项收入,属国家收入,一律由政府统一管理使用。
应该明确公立医院是服务性单位,决非营利性单位。而这一点,对从根本上缓和日趋激化的医患关系,挽回国民对医院乃至整个医疗制度的信任,至关重要!
政府从制度上加强对医院的监管指导。
人大、政协派员实施对医院的监管指导。
县以上的公立医院,所有上规模的私营医院,均须成立院务委员会,由医院领导,政府代表,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代表等组成,共同参与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政府、人大、政协代表将及时向相应部门反馈医院运作情况,并及时向公众、媒体公布,使医院工作公开,透明。
政府、人大、政协代表采取定期轮换制。
三,医 务 工 作 者
医务工作者,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是医疗服务的直接实施者。
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尊重。
医务工作者的工资、奖金、一切福利待遇,均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以保障其收入,免其后顾之忧。
医务工作者的一切收入,与医院的诊费、服务费、药品收入等脱钩。
重奖在医学研究、医疗实践中有突出成就者,严惩有违医德医风的行为。
四,制药企业与药品
制药企业是事关全体国民健康的特殊企业。
国家加强对国有制药企业的投入,这是国民药物需求的重要来源。
政府、人大、政协参照对医院的督导方式,加强对国有和私营制药企业的监督指导。
实施同一种药品全国执行同一价格制度。这是药品价格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严防药品改头换面,以药谋取暴利的重要手段。
同一种药品,系指化学成份相同或基本雷同的药品。
允许同一种药品有不同的商品名,但必须在商品名下面以显著地位标明其化学成份,并标明全国统一价。
对主要成份相同或雷同,仅辅助药物不同的复方类制剂,须严控其价格,不得使其成为提高药价的一种手段。
所有药品的价格,都必须遵守“生产成本十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合法利润 ”组成的原则,并实行药品价格结构公示制。
重奖对药物研发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人员;严惩以任何手段擅提药价的行为。凡制造劣质药品乃至假药的行为,一律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必予以从重从快惩处!
本建议稿未尽事宜,当以正式文件为准。
本件上传:中央相关部门并领导
2010年两会提案组
衢州。徐裕人
2010. 年2月23日于浙江衢州
附: 建 议 者 说
2009年初,国内多家重要媒体纷纷发布消息,预测医疗改革全国性方案即将出台。老百姓且忧且喜,翘首以待。现在2009年已逝,相关方案仍处酝酿之中。医改方案受多方利益之牵制,出台之难,自不言而喻!
也就在2009年下半年,中央的一则与医改有关的决定,即医疗服务费要上去,药品价格要下来,再度重复出台。药品价格是由市场经济操控的,升降浮沉由不得谁说了算;但医疗服务价格闻声飚涨,却是实实在在的。果如是,就不啻是事与愿违了!至于之后陆续出台的一些专项医改措施,以及一些省、市的地方性医改方案,不少内容大可商榷,基本上仍处在尝试探索的层面!
通情达理的医改方案屡难问世,症结究竟何在?
长期来,我频频深入各阶层,接触各类人等,在畅开心扉无拘无束之中,细细品味不同身份的同胞及方方面面对医改的真实企求,渐渐地对通盘医改有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布衣论政,似嫌冒昧;但只要能为医疗改革尽些许之力,只要浅见尚有点滴可取之处,纵然贻笑大方,仍不胜欣慰之至!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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