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
下面通知说的很清楚了,其实这就是要你一个业务收入和支出情况统计表,你根据你的情况,按月份统计就可以吧。至于什么样的表没什么特别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申报及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统称定点单位)药械安全和医疗安全的监督,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丽水实际,经研究,现对市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申报及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基本要求二、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申报条件(一)申报条件1、申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①取得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内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且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或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GSP监督检查符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②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能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备药率符合医保管理部门的要求;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内无物价违规行为。④定点药店禁止经营生活用品,原则上不得经营保健品。已经营保健品的必须分区域(与药品区分开)、销售通道及收银台。⑤药店营业面积不得低于80m2。2、申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二)申报材料愿意承担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定点零售药店 ①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③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④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或无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或药品监管部门信用等级证明;⑤其他需提供的材料。2、定点医疗机构:(三)资格审核结果的处理1、年度资格审核每年1次,时间暂定为每年1月份,审核年度为上年1月1日到12月30日。2、年度资格审核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定点资格,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定点资格;连续两个年度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定点资格。被取消定点资格者自被取消之日起两年内,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其重新定点申请。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