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释义:
郭汾阳在汾州,曾经奏请朝廷任命一个州的县官,可是皇帝命令不下达。判官张昙向同级官员说:"凭令公(令公,称尚书令,郭子仪时为尚书令)的功德,奏请任命一官吏却致阻碍,这是宰相太不懂道理了。"
汾阳王听到这话,对下属官员说:"自国家艰难(指安史之乱)以来,朝廷姑息迁就掌握一方军权的长官武臣,他们的要求没有办不到的。因此掌握一方军权的长官很骄横,使得朝廷疑虑他们,以致出现像现在这样的情况。
现在我奏请任命一个下属官吏,朝廷的命令没有下达,不过是我奏请任命的人不适合皇帝的心意。皇帝的恩德亲切而优厚,不按武臣对待我,各位可以祝贺我了!"听到这番话的人都佩服他公正忠诚。
汾阳王在河中之地时,禁止无缘无故地跑马,违犯者死罪。南阳夫人(指他的妻子)的乳母的儿子犯禁令,管巡查警戒的都虞候用木杖打死了他。汾阳王的几个儿子到汾阳王处哭泣控告,说到虞候无所忌惧的样子,汾阳王叱责了他们后让他们走了。
第二天,汾阳王再三再四地对宾客属官长吁短叹。大家都不明白,慢慢问他,汾阳王说:"我的几个儿子,都是不成器的人。"于是把缘故告诉说:"他们不赞赏父亲的都虞候,却痛惜母亲的乳母的儿子,不是不成器的人又是什么呢?
原文:
郭汾阳在汾州,尝奏一州县官,而敇不下。判官张昙言于同列,以令公勋德,而请一吏致阻,是宰相之不知体甚也。汾阳王闻之,谓僚属曰:“自艰难以来,朝廷姑息方镇武臣,求无不得。以是方镇跋扈,使朝廷疑之,以致如此。
今子仪奏一属官不下,不过是所请不当圣意。上恩亲厚,不以武臣待子仪,诸公可以见贺矣!”闻者服其忠公焉。王在河中,禁无故走马,犯者死。
南阳夫人乳母之子抵禁,都虞候杖杀。诸子泣告于王,言虞侯纵横之状,王叱而遣之。明日,对宾僚吁叹者数四。众皆不晓,徐问之,王曰:“某之诸子,皆奴材也。”遂告以故曰:“伊不赏父之都虞侯,而惜母之阿奶儿,非奴材而何?”
此文出自唐·赵璘所写的《因话录》。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赵璘(约公元八四四年前后在世),字泽章,南阳人,后徙平原。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武宗会昌中前后在世。家世显贵。宣宗常索科名记,郑颢令璘采访诸家科目记,撰成十三卷,进之。大和八年(834)进士及第。
开成三年(838),博学鸿词登科。大中七年(853)为左补阙。后官衢州刺史。小说家,代表作品有《因话录》六卷。赵璘为唐德宗时宰相赵宗儒之侄孙,其母柳氏为关中贵族,母之叔曾祖姑为玄宗婕妤,生延王玢,为肃宗弟兄。
由于家世原因,作者多识典故,娴于旧事。书中所记,乃得之于家族和亲故间的异闻轶事,以及他本人的亲历往事或见闻。全书按五音宫、商、角、徵、羽分为五部分。
卷一"宫部"记玄宗至宣宗朝人君言行,卷二、卷三"商部"记王公大臣妙语卓行,皆平实可信,时有自注,说明为亲所闻见。卷四"角部"多透露民间流俗,如书生奔驰入京应不求闻达科,僧文淑借讲经论投世俗之好而听者填咽,至教坊效其声调以为歌曲。
卷五"徵部"多记中央台省制度,尤以御史台为详。卷六"羽部"所录杂事涉及面更广,如透门剑伎、便换、割治眼瘤医术等条,都颇有价值。故《四库全书总目》谓此书"实多可资考证者,在唐人说部之中犹为善本焉"。
由于赵璘是唐德宗时宰相赵宗儒的侄孙、关中贵族柳氏的外孙,家世显赫,多识朝廷典故,故所记多为第一手材料。
《四库全书总目》称其书“虽体近小说,而往往足与史传相参”。其中有的写得较好,如宫部《郭暧》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故事,写唐代宗如何解决家庭儿女之间纠纷,非常具有人情味。
其中代宗、升平公主以及郭子仪、郭暧的形象均十分鲜明,文笔也很活泼有趣,后来演绎成传统剧目《打金枝》。
另外像《政和公主》反对“一人犯罪,株连九族”,《刘禹锡改授播州》肯定唐德宗的勇于纳谏,都较有思想意义。后一条其中的细节与史实有出入,为司马光《通鉴考异》所指责,但这恰恰证明它是轶事小说而不是文史笔记。
作如此改动也透露出作者的施政理想。宫部中的《政和公主》和角部中的《皎然工律诗》也为中国戏曲史和诗歌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
正因为《因话录》所载之事不乏认识价值和艺术价值,故《四库全书总目》对此评价是“在唐人说部中,犹为善本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