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联系电话为:0859-3223554。
贵州省教育厅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省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教育、负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拟定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除国家和省重点以外的其他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
扩展资料:
贵州省教育厅的教育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