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所需材料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7、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
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
11、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2、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13、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
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