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项税额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初购进机器设备10台,每台含税单价11700元(进项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率17%)此项业务,此公司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1700/1.17*17%*10=17000(元)
二、销项税额
假若上述某商贸公司某月初购进机器设备10台全部月底前出售,每台含税售价为15210元(税率17%)此项业务,此公司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5210/1.17*17%*10=22100(元)
假设当月此公司没有发生其他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
则当月应交增值税额为: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22100-17000=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