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行政区划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治州为民族自治地方,地位介于直属中央政府的省一级与县一级之间,自治州相当于地级行政区。自治州管辖的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自治县、县级市。
1952年8月,湘西苗族自治区成立,辖吉首、古丈、泸溪、凤凰、花垣、保靖6县,代管永顺、龙山、桑植、大庸4县。年底,4县亦属直接管辖。1955年3月,更名为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简称湘西州),辖原管10县。1982年和1985年,吉首、大庸先后改县为市。1988年,大庸市和桑植县划归大庸市(地级市,即今张家界市),湘西州所辖为龙山、永顺、保靖、古丈、花垣、泸溪、凤凰7县和吉首市至今。
有一个行政上的概念容易弄错,湘西自治州的首府是吉首市(县级市),但是吉首市并不管辖其他7个县,从实践来说吉首市和其他7个县是平级的,各管个的,同时都受州政府管。以凤凰县为例,你可以说湘西凤凰、湘西州凤凰县,但是绝对不能说吉首凤凰或吉首市凤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