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辞职停缴公积金是否还能继续享受..

2022-08-03 财经 243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获得公积金贷款后,若停缴了公积金是可以继续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只要职工按时足额向还款账户中存钱即可。

不过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所以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大家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应当以当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为准。

说明:2013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按照2012年7月6日央行发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的即为1——5年含5年年利率为4.0%;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5%另外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没有优惠折扣的所谓优惠折扣是针对商业贷款而言。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专门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只要职工满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即可申请该项贷款。不过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职工连续一年(含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过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同时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或获得的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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