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是县级市。
1950年1月16日,蒙自解放,蒙自县人民政府隶蒙自专区,专区行政公署驻蒙自。
1957年11月18日,蒙自专区与红河哈尼族自治区(驻地在今元阳县)合并成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驻蒙自。
1958年7月,红河州人民委员会由蒙自县迁往个旧市。
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撤销蒙自县,将原蒙自县全部地区划归个旧市。
1992年11月26日,蒙自被列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1992年12月18日,蒙自被列为国家级对外开放县。
1999年2月5日,蒙自被列为省级农业产业化试验示范区。
2001年,州级行政机关搬迁奠基仪式在蒙自开发区举行。
2003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红河州政府驻地由个旧市迁移至蒙自县。
2003年7月11日,省政府滇南中心城市现场办公会研究决定,建设以蒙自为核心的蒙(自)个(旧)开(远)滇南中心城市。
2010年9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撤销蒙自县,设立蒙自市。
扩展资料:
蒙自之名,始见于元,因位于境内目则山而得名,目则山彝语称“母祖白莫”,意为高耸入云的大山。蒙自置县,始于西汉,西汉元丰二年置贲古县,元至元十三年置蒙自县,蒙自之称沿用至今。
蒙自是滇中城市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和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是红河州的首府所在地。
蒙自市辖7个镇,4个乡,86个村民委员会(含2个居民委员会),2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93个自然村,991个村民小组。2018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为45.83万人,户籍总人口为42.47万人。
蒙自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是云南为数不多的千年古县,地处珠江与红河分水岭两侧,北回归线横贯蒙自建成区,带来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和资源优势。
蒙自处于滇南居中的位置,是我国西南内陆通向中南半岛地区的咽喉。早在汉代张骞出使西域之前,隶属西南丝绸之路的通安南天竺道就已存在,堪称滇南通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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