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米货车营运证现已全国取消了。4.2米货车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不需要办理营运证。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按照最新的货车车型分类标准,蓝牌货车到了2020年1月1号必须符合总质量少于4.5吨的标准。2020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用车型分类》的分类,摒弃了之前按照“核定载质量”分类方法。
按照总轴数进行分类,而且其中非常明确的将蓝牌货车同其它两轴货车分成了两类,蓝牌货车为1类,其它两轴货车为2类。把4.2米或者划分为1类车型使这类车型的收费直接降低了一个等级。
《新分类》中除了把二轴货车划分为1类和2类以外,4.2米蓝牌轻卡还有一个硬性指标,那就是最大允许总重在4.5吨以内。这就直接表明了超载现象被列入了重点打击行为,这样的规定意味着超过行驶证和车门上喷涂的“最大总重4495kg”的轻卡,即使是蓝色牌照也不适用1类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