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问题 意思表达不自由的胁迫和无意思表示

2020-10-28 社会 71阅读
在本题中,乙认为签字行为属于签到,根本没有与甲发生买卖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的意图,故不构成意思表示。
而被胁迫所做出某一行为,行为人虽被胁迫,但任然做出了意思表示,只是该意思不是其内心的真实表达,因而,该行为也是表意行为,只是由于法律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规定被胁迫而做出的表意行为是属于可撤销的表意行为(即不合法的民事行为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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