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留置公司财物行为如何处理

2020-06-25 社会 103阅读
一、用人单位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享有哪些权利?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享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同时劳动者须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员工是否享有留置权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通过对该条的法理梳理分析,公司员工在该动产上并不享有合法的占有权利,而其仅仅为占有辅助人,所以,员工享有留置权并不能成立。
员工扣留公司财产的行为为民事侵权行为,往往以协商、诉讼等方式,通过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原物灭失的情况下)等方式得以解决。
三、在实务中如何操作
基本上来说,员工扣留公司财产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公司可以在向员工承担应尽义务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要求员工承担侵占公司财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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