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条规定如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这里的企业包括了私企。
不过霸气侧漏的老板会冷笑一声,国务院的规定是毛玩意?
就是不给,你要签合同就要同时签放弃年休假的书面证明。
法律规定和现实中享受到年休假,差不多只比电信到联通的距离近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