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农村党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个分子,如何紧跟党的战略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呢?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争做学习型党员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实现农村发展的新目标,完成新任务的具体工作主要靠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干部和每个党员去实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水平、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辩析和解决能力、办事干事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首先要使自己的思想观念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正确的思想观念才会有正确的工作思路、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其次要使自己的知识和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拥有相应的知识和技术,才会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要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和知识才能适应新形势,惟一的方法就是通过学习来更新知识,提高自已。
二、要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党章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规定,党员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明确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本质要求。为能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战略决策,使之转化为新的生产力。农村党员干部要努力找出正确执行的方法和途径。首先要吃透上情。对上级的决策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正确的领会。通过学习、讨论等方法,吃透其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核心内容、主攻方向等,并通过对本地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归纳梳理,找准与本地工作的结合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然后通过“设岗定责”等方法,认真的落实下去。其实,执行就是落实和实施的过程。党员干部要把做好本职工作当作最大的执行力,认认真真地做好,不折不扣的完成。
三、要在创新创业、带领群众实现共同致富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十二五”纲要中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还是进一步实现生产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党员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在新形势下,共产党员,特别是年轻的党员干部不应将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要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立足自我优势谋发展,努力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新路子。要通过学习实践提高致富本领,带头创新创业,用自己的智慧和诚实的劳动,让自己先富起来,然后在各自的领域中影响他人,帮助和启发他人。
四、要在服务群众、廉洁奉公、争做奉献型党员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宗旨。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给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就是因为发展了,就会出现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农村要解决的问题多、要办的事多,这是共性。同时也就要求我们发杨无私的奉献精神,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当成大事,先公后私、先人后已,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需。在经济上保持自律,不贪不沾。因为群众看干部,既看是不是干事,更看是不是干净。自己干净了,才会有威信。其次要不怕吃苦。解决问题、创业干事,不可能一番风顺,需要付出巨大的精力、能力和劳力。在工作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时候能站出来、坚持下去,吃苦在前、亨受在后,才能体现先锋模范作用。再次是不怕受气。由于村民的素质不同,有时党员干部即使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还会存在不被理解的情况。有时为考虑大局,难免对个别人暂时的利益带来一点损失,村干部被误会、被埋怨、遭反对的事经常发生。对此,我们应有一颗大度豁达的心态,放襟开怀,任劳任怨。并毫不动摇地坚持把事办成功、做圆满,让结果来说话,或许是最有效的方法。
五、要在遵纪守法、服从大局、维护团结统一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需要农村党员干部学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处事的本领。首先自己要知法懂法,通过学习和工作实践,掌握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善于将国法和党纪结合起来去认识、去运用;党员首先要自觉地用国家法律、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已的言行,带头增强法制观念、组织观念、大局意识。自觉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在工作上,观点分歧、意见不一是正常现象,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只要组织决定下来的事,就要无条件地维护和执行,不得在背后唱反调、散布违言。其次要搞好同事间的团结。大家走在一起,共同的目标就是为党工作,为群众服务,只有团结协作,才能形成合力。
此外,党员干部还要带头讲科学、破旧俗、倡文明、树新风,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坚决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等恶习,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先锋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