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刀切强制食盐加碘致甲亢后是否可提起“国家赔偿”?

2020-10-28 社会 53阅读
成都商报本报北京消息:记者前日从卫生部地方病与寄生虫病控制处获知,关于调整我国食盐中加碘含量的计划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次调整与所谓的“甲亢病人增加”无关。 国家技术监督局的郭先生告诉记者,调整后的食盐碘含量为35毫克/千克,并可有正负15毫克的幅度。现行食盐碘含量标准为40毫克/千克。据卫生部地方病与寄生虫控制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国自1995年左右实行食盐全面加碘。随着碘盐的普遍使用和人们补碘意识的增加,国人碘营养状况明显改善。1999年进行的全国监测表明,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儿童尿碘含量有大幅提高。原来碘贫乏时期需大量补充的状况已有较大改变。目前,盐业世行贷款购买设备已全部到位投入生产,碘盐质量迅速提高,加之大包装改小包装,在流通过程中碘丢失量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沿用原来的碘含量标准会造成本来有限的碘资源的浪费。 此前,一些医学专家提出食盐全面加碘后,部分地区出现甲亢患者增多的现象。卫生部地病处有关人士认为,这种说法目前尚无确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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