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日:5月1日 贴现日:8月1日 到期日:11月1日
(1)票面利息=30000×9%×(6/12)=1350(元)
到期值=30000+1350=31350(元)
【注意】到期值=面值+票面利息,如果是不带息票据,则到期值=面值,无票面利息。
(2)贴现期=3个月(8月1日—11月1日)
贴现利息=31350×10%×(3/12)=783.75(元)
实际贴现所得(贴现净额)=31350-783.75=30566.25(元)
(3)贴现:
借:银行存款 30566.25【贴现净额】
贷:应收票据 30000【面值】
财务费用 566.25
【注意】带息票据贴现的会计分录中,“财务费用”账户的金额不是贴现利息,有两种算法:
①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30566.25-30000=566.25
②票面利息-贴现利息=1350-783.75=5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