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您提的这一问题需要明确以下2点:
1、户口登记的主要目的。主要有二个:第一、为了便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理政治、社会和经济活动秩序;第二、为了便于公民自身工作和生产、生活和保障自己正当合法权益。
2、户口的主要功能。第一、户籍是国籍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公民自户口登记之日起,便享有公民基本权利、承担公民基本义务;第三、绝大多数地方均以当地常住人口最基本条件,分享该地优惠政策,尤其是福利政策,就业就学政策,失业、退休、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保障政策等等,另外还有当地的公共服务,如果不是当地户口人,是无法参与享受的;第四、相当一部分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也以户籍地为依据来规定的。
想要告知您的是,户籍与遗产继承没有必然法律逻辑关系。因这财产继承适用民法通则、继承法和婚姻法等法律。如果是您奶奶女儿,本来就属于您奶奶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