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公开的内容(
(一)年初财务预算情况:指年初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集体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案,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二)财务收支情况:主要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各项经济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及上交收入;3.投资收益;4.补助收入;5.其它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盈收入等);6.专项收入。支出部分: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支出;2.管理费用(村干部及其他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名单及报酬金额、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村干部的通讯费用等);3.专项支出;4.其它支出。
(三)非正常性收支情况:1.福利费收支;2.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3.其他非正常性收支。
(四)村级集体资产情况:-1-1.村级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及数额,收益及其分配;2.村级集体资产入股、出租、出借、拍卖资产资金回收等;3.村级债权债务。
(五)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下拨补助资金的情况:1.下拨的扶贫款、救灾款;2.农业项目建设资金;3.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4.改水改厕资金;5.其他下拨补助资金;6.各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款。
(六)农户承担费用的收支情况:1.农用水电费收缴;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收缴;3.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金额及资金的使用。
(七)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及分配使用情况: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青苗补偿费;4.附着物补偿费。
(八)村基本建设项目情况:包括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具体开支、工程决算等;
(九)年终财务决算情况。
二、政务公示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公示:年初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季度公开办实事进度,年终公开办实事的完成情况,基建项目的发包、承建-2-情况。
(二)宅基地使用、审批公示:调整和新划宅基地的地点和使用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年度可以审批建房户进行公布,要公开建房户姓名、地点和面积。
(三)土地征收、征用情况公示:依法征用集体土地的项目、数量等。
(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下拨和社会捐赠救灾救济款物的数量、发放的原则与条件以及确定的发放名单、数量等。
(五)计划生育公示: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六)土地和经营实体承包公示:对村集体土地、企业、林地(果园)、鱼塘、农场等经营实体的承包,要在年初公布承包者姓名、承包期、承包金。年末公布承包上交情况。
(七)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公示:每年初公布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八)重要政策公示内容: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和上级的要求。
三、事务公议的内容
(一)村干部及其他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中所得利益的使用;
(三)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四)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方案;
(五)村民的二轮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种粮直接补贴对象;
(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对象;
(九)享受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的对象;
(十)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