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列宁。
一国胜利论 即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或数国取得胜利的理论。列宁在1915年所写的《论欧洲联邦口号》一文中,第一次提出,他说,“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列宁选集》第2卷第709页)1916年的《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一文中又作了进一步阐述。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世界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国之间经济、军事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跃进式的迅速发展,赶上或超过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必然引起重新分割世界的帝国主义战争。战争使帝国主义阵线分裂,力量削弱,从而造成帝国主义链条上的薄弱环节。在这薄弱环节上,如果有的国家无产阶级力量较强,觉悟程度较高,有无产阶级政党的正确领导,国内阶级矛盾又极为尖锐,那么无产阶级就可在一国或数国首先发动革命,并取得胜利。列宁的这一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为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做了理论准备。十月革命的胜利及其后中国等一系列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证明了一国胜利论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