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时候要培训费,已签过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培训协议,我应该怎么和公司理论

2021-12-09 社会 173阅读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你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栏写的是为3年”,这个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是培训协议的服务期。你与公司没签过任何培训协议,没约定过培训费用及培训服务期等,仅仅是由公司内部人员对员工在试用期内所完成的岗位技能培训,且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你是不需要赔钱的!
2、公司内部对员工在试用期内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是每个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试想一下,如果公司专门招人,员工离职就要赔钱,公司岂不成了专门利用工作员工试用期培训进行胡乱收费的公司了,很显然这既不符合法理,也不合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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