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干部能否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吗?国家有规定吗?

2020-04-30 时事 612阅读

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可以担任企业法人代表。

一,企业法定代表,企业法人登记过程中,需要确定一个自然人作为法人与自然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

二,《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早在198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党和国家机关干部在公司(企业)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在兼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事业单位及铁路、邮电、专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工作的干部,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文)百度百科-企业法人百度百科-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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